政教处工作职责

发布时间:2007-11-24 浏览次数:

 政教处工作职责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在校长的领导下,协助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组织全校班级学生管理工作
    1、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和工作目标,制订学校德育工作计划,指导班主任制订班级工作计划,检查计划执行情况,期末做好工作总结。
    2、牵头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,抓好学生行为规范教育、法制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。
    3、负责制定班主任工作职责及其考核办法、班级常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,并组织实施进行考核评比。负责制定实施学生奖惩条例、文明班级、文明宿舍、文明教室等评比细则。
    4、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,小结前期工作,学习班级管理理论,组织交流工作经验,部署下一阶段工作。
    5、分析研究学生思想状况,针对学生心理生理特点,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。
    6、负责学校卫生、校园环境保护、劳动任务的安排检查评比工作。与保卫科共同抓好安全防患工作和学生教育转化工作。
    7、抓好学校、家庭、社会三结合教育,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。
    8、做好先进个人、集体和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工作,负责协调班级间学生矛盾、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。做好家庭困难学生的救助摸底工作。
    9、指导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,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活动。
    10、负责本处室人员的管理,协调各类人员工作。每学月上报一次对班主任及相关人员的考核结果。
    11、协助学校值周工作安排检查,对教职员工的教育行为进行部分考核。
    12、配合其它部门做好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,完成校长交给的有关任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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